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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确保实现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省统一规划建设23条共10000公里、805万亩的生态景观林带,其中沿海生态景观林带2条共3368公里、52万亩;江河生态景观林带4条共1918公里、329万亩;高速公路、铁路生态景观林带17条共4714公里、424万亩。2011年开始试点,力争3年初见成效,6年基本成带,9年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通过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努力打造全国最好的林相,即最好的森林外形、林木品质和健康状况。一是结构优。通过调整森林的树种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和树龄结构等,建成树种丰富、林木郁闭、结构多样的复层林、异龄林。二是健康好。能有效防御松材线虫病和薇甘菊等有害生物的入侵和蔓延,抵御火灾、大气污染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危害。三是景观美。形成沿线乔、灌、花、草等多层次、多色彩的景观,富有动态美、韵律美和季节相貌变化,提升审美价值。四是功能强。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灾减灾能力,拓展碳汇功能。五是效益高。提供丰富的公共生态产品,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林带的综合效益。 四、统筹运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方法和类型 (一)建设方法。综合考虑全省自然生态、交通、城镇和景区景点布局等资源要素,全面整合山地森林、四旁绿化、平原与水系防护林、城市森林、城镇村庄人居森林以及湿地、田园等多种资源,采用“线、点、面”相结合的方法,构建立体、复合的生态景观林带。“线”是指将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0至50米林带和沿海海岸基干林带作为主线,建成各具特色、景观优美的生态景观长廊:“点”是指将沿线分布的城镇村居、景区景点、服务区、车站、收费站、互通立交等景观节点进行绿化美化园林化,形成连串的景观亮点:“面”是指将高速公路、铁路和江河两岸1公里可视范围内的林地纳入建设范围,改造提升森林和景观质量,形成主题突出和具有区域特色的森林生态景观,增强区域生态安全功能。 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要以现有的绿化和森林为基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在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闲置地、裸露地进行人工造林;二是对疏林地、残次林进行补植套种;三是对已经绿化但景观效果不理想的林分进行改造提升;四是对景观效果较好的林分进行封育管护。 (二)建设类型。根据各地的实际条件,珠江三角洲地区要注重建设城乡一体连片大色块特色的森林生态景观,粤北地区要注重建设具有山区特色的森林生态景观,粤东、粤西地区要注重建设海岸防护特色的森林生态景观,整体优化提升我省生态景观质量和安全防护功能。具体建设类型分为三种: 一是沿海生态景观林带。在沿海沙质海岸线附近,选择抗风沙、耐高温、固土能力强的树种,采用块状混交的方式进行造林绿化,建设与海岸线大致平行、宽度50米以上的基干林带;在沿海滩涂地带,选择枝繁叶茂、色彩层次分明、海岸防护功能强的红树林树种,采用乡土树种为主随机混交的模式进行造林绿化,形成沿海防护林、红树林景观和生态安全体系。 二是江河生态景观林带。在主要江河两岸山地、重点水库周边和水土流失较严重地区,选择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较强的乡土树种,采用主导功能树种和彩叶树种随机混交或块状混交的方式造林,呈现以绿色为基调、彩叶树种为小斑块、叶色随季节变化的森林景观。 三是高速公路、铁路生态景观林带。在高速公路、铁路等主干道两侧1公里内可视范围林(山)地,选择花(叶)色鲜艳、生长快、生态功能好的树种,采用花(叶)色树种和灌木搭配方式进行造林绿化,建设连片大色块、多色调森林生态景观;高速公路、铁路主干道经城镇、厂区、农用地两侧各20至50米范围内的绿化,采用花(叶)色树种或常绿树种和灌木为主,种植5至10行,形成3至5个层次的绿化景观带。 五、突出发挥生态景观林带的综合功能和效益 (一)突出林业转型发展功能。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是进一步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补植套种、林分改造、封育管护等措施,改变中幼林多,近、成、过熟林少;纯林多,混交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低效林多,优质林少;沿线桉树多,乡土树种少的现状,推动森林资源增长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更好地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优化提升阶段的目标任务,完成建设全国最好林相、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