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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1]104号
【颁布时间】 2011-08-23
【实施时间】 2011-08-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4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旅游局淄博市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旅游局淄博市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1〕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旅游局《淄博市“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民休闲汇”是满足人民群众休闲需要,引导消费,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性休闲文化活动。“国民休闲汇”由市政府主办,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市残联、市服务业办公室和各区县政府共同承办。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工作,重点抓好八大休闲系列活动和休闲主题周活动,做好“休闲汇”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各承办部门要重点抓好专题休闲活动。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休闲汇”的宣传工作;商务、服务业等部门负责“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休闲汇”活动期间,组织有关商贸企业面向居民和游客统一打折让利,推出优惠打折商品;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文化、体育、林业等部门要积极推动所管理的休闲资源向社会开放,举办休闲活动。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企业员工、妇女、青年、残疾人、老年人等参与“休闲汇”活动。市旅游局负责“休闲汇”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好各类评选活动。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财力情况,对“国民休闲汇”活动给予支持。

  为确保工作落实,市政府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区县、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情况,督查结果纳入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内容。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淄博市“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市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市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努力引导和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和《“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办“国民休闲汇”活动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国民休闲汇”活动是在国民休闲普遍化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合资源、汇总项目、汇集内容、汇集需求、集中时间,开展的系列活动,逐步形成公众参与,拓展休闲消费、休闲活动的休闲消费新模式。在进入“十二五”全面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的新形势下,以积极的政策策划创办丰富多彩的休闲活动,推出多样性的休闲产品,面向广大城乡居民开展“国民休闲汇”活动,对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传承弘扬休闲文化,创新现代生活方式,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具有重要意义。

  “国民休闲汇”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领健康、文明、科学的休闲方式,引导休闲消费新观念,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繁荣发展服务业,以区县为主体,以乡镇为基础,突出家庭、乡村、社区基本活动单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参与,利民惠民,扎扎实实开展丰富多彩的休闲活动,促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

  二、活动安排

  (一)名称

  淄博市国民休闲汇。

  (二)主题

  国民休闲汇--健康休闲、幸福人生。

  (三)时间

  2011年8月-10月(2012年起,每年8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至10月31日)。

  (四)地点

  全市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

  (五)活动设置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群众积极参与的思路,按照“休闲主题周” 、“休闲系列(专题)活动”、“旅游休闲购物打折季”、组织评选等4大板块,设计开发国民休闲汇项目与产品,实现“天天有活动,周周有高潮,全民大休闲”的活动目标。具体包括:

  1.休闲系列主题活动(责任单位排序第一的部门为相关系列活动牵头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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