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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95号
【颁布时间】 2011-08-18
【实施时间】 2011-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4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机场管理公司、国际货运管理公司的战略合作,聘请其对枢纽机场的功能定位、发展路径、经营模式等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升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四)加强与国内各民航院校和咨询机构的合作,制定战略规划,指导全省民航业发展和郑州大型航空枢纽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八、建立完善投融资机制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合理划分省、市投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加强郑州航空城土地和空间管制,其土地增值收益省、市留存部分可用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枢纽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郑州市政府。

  

  (二)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企业债券、设立航空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引导银行、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社会资金等投资主体参与郑州航空枢纽建设。

  

  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航办。

  

  (三)充分发挥河南民航发展投资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等投融资平台作用,参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货运站等设施建设和本土航空公司组建发展,并在土地等资源配置上向参与航空枢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倾斜。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民航办、河南煤化集团、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郑州市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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