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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规函[2011]535号
【颁布时间】 2011-08-16
【实施时间】 2011-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4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蔡瀛副厅长在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审查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首先,要着力构建以生态为导向的“绿色”城市。一方面,要在保证基本生态系统与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城市高效、集约、紧凑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将城市系统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通过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实现城市与外部生态环境的紧密相连。面对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的国情省情,我们要紧紧围绕“资源节约、生态友好、适宜人居”的核心要求,积极探索。如通过合理确定城市开发增长边界和推进多层次、网络化的区域绿地体系的规划建设,不断创新城镇空间集约式发展模式,落实低冲击的开发要求,有效杜绝城镇无序开发,构建绿色发展空间形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推进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构建绿色交通系统,为人们提供“绿色低碳出行”的基础条件;大力推行公交导向型的土地开发模式和以存量用地改造为核心的城市更新工作,推行绿色的城镇开发模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从规划、设计、法规、标准、行动等方面推动建设领域绿色革命,推行低碳发展理念,最终实现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双赢”,走一条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的“绿色”城市化道路。

  

  其次,要着力构建以科技为支撑的“智慧”城市。ibm 2009年提出了“智慧城市”的概念,即在互联网+物联网的技术基础上,充分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并对于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作出智能的响应,从而形成一个更灵活、便捷、安全、具有吸引力和合作力的城市。去年在深圳高交会上展示的韩国wi-fi远程路灯管理系统告诉我们,城市智能系统不仅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而且能更好地服务于市民。为解决我省城市化率高但水平低的现实问题,要在深圳等有条件的城市大力发展智慧交通网络、智慧能源系统、智慧环保系统、智慧水资源管理系统以及智能化应急协调系统等,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使城市更加高效地运转,推动“智慧”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第三,要着力构建以公平为目标的“包容”城市。可以说,广东城市化取得的巨大成就,其地域文化特色和人文精神是一个重要因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要继续秉承广东岭南文化特色和优势,继续加大对传统城市空间与文化遗存的保护力度,大力开展岭南特色街区营建工作,塑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体现时代精神、展现岭南风貌的公共与民用建筑,突出个性,塑造魅力。 另一方面要继续发扬中西并蓄、开放宽容、广采博收的人文精神,集聚整合各方面的文化资源,以包容的态度营造多元化的社会文化氛围,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加强粤港澳合作,大力引进港澳资金、技术和人才,为广东提高“包容”城市化水平助推。这也是今后我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发力点。

  

  第四,要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城市。城市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城市化“人本”发展,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从人的尺度着手,为市民提供人性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连贯、热闹、便于百姓使用的城市公共空间,以及更具系统性和开敞性的优质滨水空间,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特别是要从那些仅供观瞻的标志性工程建设转向更加适用的生活性设施建设。同时,还要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加快推进大运量的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建设,构建“便、捷、舒、廉”的多层次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整合交通发展和空间布局,降低长距离通勤居民的比例,促进就业和居住一体化,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与城市人口增加相协调,着力预防和治理交通拥堵、住房困难等“城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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