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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 现将《福建省旅游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旅游局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旅游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今年是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为深入开展旅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高机关服务效能,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闽纠办[2010]16号)和《国家旅游局2010年行风建设工作要点》(旅办发[2010]42号),现制定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旅游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为进一步推进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 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作风建设。开展对各级旅游局和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民主评议活动。各级旅游局要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开展集中评议,积极参加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建立意见建议办理和反馈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 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级旅游局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公务人员正确履行职能、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不滥用行政权力和行业特权强制有偿服务。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三)着重解决游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旅游局要规范和检查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旅行社遵规履约的意识;继续查处团队旅游行程中降低服务标准,旅行社、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健全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 (四)全面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各设区市旅游局要紧紧围绕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这一总体要求,积极关注旅游市场游客的消费取向特征和游客满意度的变动情况,积极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认真完成每季度游客满意度调查任务,确保满意度调查的科学性,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五)发挥激励和惩处作用。各设区市旅游局要宣传诚实守信、遵规守法、优质服务的旅游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导旅游行业树立优良行业风气。加大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查处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和督导为辅的方法。各级旅游局要进一步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加强和推进行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纳入到行业管理工作中;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 制定方案,有序开展。各级旅游局要把工作重心下移,按照省旅游局《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并突出工作重点;要进行宣传发动,抓好安排部署,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序开展。各设区市旅游局《实施方案》应及时报送省旅游局行评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