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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3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3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创新和实施情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情况,依法行政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方面的作用发挥情况等。具体检查验收内容参照《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 国土资源“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国土资源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农民和县(市)及乡(镇)政府领导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送法工程”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普法取得的效果等,具体检查验收内容参照《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表》(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0年6月1日--6月20日)。主要任务是由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进行全面总结,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普法相关文件资料应当汇编成册,为迎接省检查验收和国土资源部抽查做好准备。 1、全面总结地级以上市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特别是地级以上市级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2、组织对本市区域内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向省厅推荐省级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的候选单位各两个、先进个人候选人各两名,其中先进个人的名单和典型材料应当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阶段成果:一是形成地级以上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贯彻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二是报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的候选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和典型材料。总结报告、推荐名单和典型材料请一并于6月25日前报省厅法规处。 (二)省内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6月21日--7月10日)主要任务是由省厅组织对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为全面验收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省厅委托由有关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人组成6个验收组,分赴相应的区域进行验收(片区划分及牵头单位见附件9)。验收组经省厅统一培训,由各牵头单位带队,按照《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和《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表》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分市验收意见。评分结果和验收意见作为省厅对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表彰的重要依据(分片验收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阶段成果:一是形成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结果;二是提交分市验收意见。各地级以上市参加验收组人员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应于6月15日前报省厅法规处。 (三)迎接国土资源部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7月11日-8月30日)主要任务是迎接国土资源部检查验收组对我省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配合省厅做好迎接部检查验收组实地抽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