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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期货公司应按照统一开户的格式要求上传历史账户的影像资料,报送方式沿用现有统一开户影像资料报送模式。 (3)在本次规范工作中,对实名制人工验证流程做如下调整:对于未通过实名制验证的客户,期货公司按照相关手续复核确认后,不需要向监控中心提交户口本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但需要向监控中心批量提交《期货公司历史账户身份信息复核确认表》(见附件),期货公司需自行保存有关证明材料。 四、第三阶段工作要求 (一)期货公司应分别向期货交易所报送逾期未规范的客户权益在100万元以上的账户清单,以及逾期未规范的客户权益在100万元以下的账户清单,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双方核实确认后同步冻结相关账户的开仓权限。 (二)逾期未规范账户在本次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完成规范上报工作的,可在规范工作完成后第二个交易日解除开仓限制。 (三)对于逾期未规范账户,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仍提供查询服务。期货公司仍然按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要求报送数据。 附件:期货公司历史账户身份信息复核确认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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