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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11]105号
【颁布时间】 2011-08-30
【实施时间】 2011-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合政〔2011〕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市城乡统筹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会加速转型,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我市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皖政〔2010〕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开创全市供销合作社事业新局面,使供销合作社逐步成为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迈向区域性特大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扎实服务“三农”。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积极融入到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二是坚持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三是加强联合合作。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实行社企分开。不断加强和完善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社有企业经营体系和联合社管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网络、龙头企业和经营优势,积极吸纳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烟花爆竹五大连锁经营网络,制定全市“新网工程”建设规划和各类网点建设规范,建立市级“新网工程”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供销社组织实施、龙头企业带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力争五年内“新网工程”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70%行政村,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级为终端,城乡互动、方便快捷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新体系。

  

  二、工作重点

  

  (四)加快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社会化经营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的传统优势和主渠道作用,加快培育和壮大农资连锁龙头企业,建立现代化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立区域性农资配送中心。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强庄稼医院、农资超市、农资连锁店、村级综合服务站等农资经营服务载体建设,以“五统一”(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为目标,改造、整合传统农资经营网络资源,优化、提升原有网络的效率和功能,提升农资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五)不断提升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按照“小超市、大连锁”和区域集中发展的经营战略,逐步形成市县有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连锁超市、村有便利店的“三位一体”连锁经营网络体系。不断提高网络覆盖面和商品统一配送率,五年内连锁经营网络体系的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全市农村市场的15%。鼓励连锁网点发挥“一网多用”优势,突出综合经营、综合服务,在直接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的同时,积极开展信息、科技、气象、文化等方面服务,开辟代办邮政、代收电费、代办保险等委托代理业务,全方位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六)逐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以城镇为重点、农村为补充,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经营服务体系,探索创新从分散回收到规模加工利用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在充分整合、规范和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在全市逐步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核心,再生资源产业园(产业基地)为载体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和无害化,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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