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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改建和扩建未达标的馆站,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活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与样式,保障弱势群体和特殊文化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积极发展固定设施与流动文化设施、数字文化阵地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切实解决部分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设施陈旧、机制不活等问题。 1、基层图书馆设施建设。按照文化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完成翔安区图书馆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全部一级馆目标。加快图书馆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以区、镇(街)为主体,以市、区图书馆资源为依托,联办镇(街)、村(居)图书馆(室)。 2、文化馆(站)建设。按照文化部《全国文化馆评估标准》,完成翔安区文化馆建设,实现100%的行政区建有独立建制的文化馆;100%镇(街)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每个综合文化站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3、实现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全覆盖。结合行政村(社区)办公场所建设,建设村(居)文化活动室(中心),达到千人占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馆站、文化活动室(中心),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到2012年底,100%的镇(街)、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1、统筹城乡公共文化发展。以统筹城乡、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积极组织城市文化事业单位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同类城市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2、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对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要根据行业规定和服务标准,制定和完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流程、便民措施及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对基层图书馆(室)的管理,将镇(街)、村(居)图书馆(室)纳入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镇(街)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40个小时,村(居)图书室(含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20个小时。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基层,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支持和鼓励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其他基层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对重点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给予资助和鼓励。同时,做好公共文化产品的引进、推广和普及等工作。 4、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益文化产品和服务,确保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公平享用公共文化资源,保障其基本文化权益。精心策划和举办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大力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旅游文化、广场文化的发展。 5、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公共文化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逐步提高基层文化服务机构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的能力。实现文化共享工程“村村通”,100%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服务。 按照政府资助建设、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继续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每个书屋拥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和适合农民阅读的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化类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达到拥有图书1000册以上、报刊3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100张(盘)以上,并定期予以更新。实现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100%。 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实现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8%以上;推进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建设,实现农村行政村有线广播“村村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