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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安府办发[2010]83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9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第二组:负责督查紫云县、平坝县、普定县

  组 长:余红旭(市交通运输局)

  成 员:张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超(市公安局)、唐正明(市安监局)、吴修龙(市运管处)、彭安(市运管处)、王林(市客管局)、冷承敏(市工信委)、焦峰(市教育局)

  

  第三组:负责督查关岭县、黄果树、镇宁县

  组 长:田四新(市地方海事局)

  成 员:王永红(市交通运输局)、李金玉(市地方海事局)、孙亚明(市地方海事局)、李德剑(市地方海事局)、李永文(市畜牧兽医局)、郭乾忠(市畜牧兽医局)、钱邦华(市安监局)、钟新弘(旅游局)、杨新慧(旅游局)

  

  四、职责分工

  (一) 县乡政府职责:县、乡两级政府是本辖区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打非工作负总责。

  

  (二) 严厉打击、取缔一批非法营运车站(场)。以县区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部门为主,负责情报信息收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的线索,经核实后,由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对非法经营场所进行取缔、查封,依法实施行政罚款,没收非法违法违规经营所得等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严格查处无营运资质车辆进行非法违法营运的行为;严格查处营运车辆超速、超员、超载、人货混装的行为;严格查处营运车辆驾驶人驾驶“带病”车辆的行为;严格查处“摩的”非法载客的行为。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交通、安监、工信等部门予以配合,共同联合执法。

  

  (四) 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交通、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五)严格查处运输车辆在煤矿、非煤矿山源头超载行为,由工信委(工经局)负责查处,公安、安监、煤炭等部门予以配合,共同联合执法。

  

  (六) 严格查处运输经营者无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带病”、营运车辆驾驶人未持有从业资格证和相关证照的行为;严格查处城市公交车辆抢客、甩客、拒载和车辆“带病”非法违法的行为。由交通部门负责查处,公安、安监等部门予以配合,共同联合执法。

  

  (七) 严格查处校车超员、超载和“带病”行驶的行为和非校车非法违法接送学生的行为。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教育、安监等部门予以配合,共同联合执法。

  

  (八) 严格查处无营运资质船舶进行营运的行为;严格查处营运船舶船员未持有适任证的行为;严格查处运输船舶超员、人货混装、人畜混装的行为;严格查处运输船舶大风、大雨、大雾冒险航行的行为;严格查处运输船舶驾驶人驾驶“带病”船舶的行为。由交通(海事)部门负责查处,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予以配合,共同联合执法。

  

  (九) 严格查处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的行为。由县乡人民政府、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查处,交通(海事)、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予以配合,共同联合执法。

  

  (十)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在校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经营资质的车(船);不乘坐超员、超载、人货混装、人畜混装车(船);在大风、大雨、大雾天气不乘坐冒险航行的船舶。鼓励家长和学生积极主动举报交通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时间安排

  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即日起至5月3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县区要参照市级方案,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成立机构,组织力量,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2010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为集中排查打击阶段,各县区政府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2010年8月1日至15日为总结巩固成果阶段。各县区政府和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本地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探索建立完善交通运输打非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调针对性,突出时效性,认真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将打击运营车(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打下去、打彻底、打干净。对非法营运车(船)的运输行为,发现一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一起,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打击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交通运输打非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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