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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6.推动中平能化集团与湖南华菱钢铁集团合资组建河南焦化集团,加快建设年产1000万吨焦化等重点项目。第三季度前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7.支持中平能化集团对省内有条件的氯碱化工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建设大型盐化工基地,促进全省盐化工产业集约发展。第三季度前制定初步方案。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 8.支持义煤集团与上市公司实施资产重组,实现煤炭资产借壳上市。争取第二季度获中国证监会审批。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支持义煤集团与中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蒙古国远大集团合作,在蒙古国投资2亿元人民币,建设500万吨/年露天煤矿。第三季度前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商务厅。 10.支持省煤层气公司与合动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合作,组建河南裕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积极探索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促进省内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合资组建山西裕隆煤层气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利用山西煤层气资源。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推动中油气公司与中石油集团在城市燃气、压缩天然气以及液化天然气业务方面开展战略合作,落实专项气量计划。第三季度前组建合资公司。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政府国资委。 (二)铝工业。 12.以省重点铝电企业为依托,重组上下游企业,组建大型有色金属集团,加快资源整合,促进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布局和结构优化。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 13.以我省大型铝工业企业为依托,与美铝公司开展合作,引进关键技术和管理模式,发展中高端产品,形成完整、协调、高效的产业链条,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铝加工企业。在2009年签订合作协议基础上,第三季度前提出推进方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钢铁工业。 14.推动安钢集团重组整合省内钢铁企业,并选择适当时机与国内特大型钢铁企业或上游企业联合重组,增强原材料保障能力,提升技术水平。第二季度前制定方案并协调推进。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 15.加快安钢集团与巴西淡水河谷毛里求斯公司120万吨/年氧化球团合资项目建设,建立合理的原材料供应体系,提高原材料供应质量和稳定性。争取2010年竣工投产。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装备制造业。 16.支持省骨干煤矿装备企业通过改制上市、重组整合省内外相关企业,加快建设大型煤矿装备集团,带动全省煤机制造业做优做强。第二季度制定方案并分步实施。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推进平高集团、许继集团与国家电网公司联合重组,落实重组协议,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我省电工电气设备制造业跨越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平顶山市政府、许昌市政府、省政府国资委。 18.支持南阳防爆集团与中国平安集团战略重组,加快发展军用电机、核电电机等高新技术产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开拓海外市场。第二季度前制定实施方案并协调推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南阳市政府、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电子信息业。 19.积极推进河南国控公司与河北东旭集团、郑州市政府合作,争取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一期工程第二季度试生产,二期工程下半年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年产110万片5代液晶玻璃基板、100万片6代液晶玻璃基板的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市政府。 (六)食品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