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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通2011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川商规〔2011〕121号)的精神,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号)和《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商规〔2010〕150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式 1、企业已完成在线注册和公示的,可直接登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网址:www.smeimdf.org )进行资金2011年项目计划申报。 2、尚未注册的企业请先登陆网站办理在线注册,网上注册成功后,各单位应打印出《企业注册登记表》,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书、税务登记证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鲜章)一并报送成都市商务局财务处。 3、关于用户代码及登录密码的管理:各单位在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陆密码和用户代码,如遗忘或需变更联系人等注册信息,请持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到成都市商务局财务处办理相关事宜。 4、未经资质审核和公示的企业,将无法进行本年度资金项目计划的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2011年度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实际提出项目计划申请,申请的项目计划应是符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方向,并于2011年度内实施完成的项目。 2.凡已列入今年省(市)商务厅(局)组织的重点境外展览会和市场开拓活动的项目,其相关企业不得在中小资金中重复申报项目补贴。 3.各申报单位务必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上(网址:www.smeimdf.org)进行项目申报,申报的项目网上提交成功后,暂不交纸质的《资金项目计划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待所申请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后,再按《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及我市相关拨付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申报资金审批查询方式:申报单位的项目是否获得资金支持,由省商务厅、财政厅最终批准后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上(网址:www.smeimdf.org )主页右边《项目公示》栏中查询。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我市2011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网上申报时间9月1日至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区(市)县商务局,应按照中小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动员和组织本地区企业积极申报项目,用好该资金。该资金划拨到各区(市)县财政局后,各区(市)县商务局要会同财政局,及时通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各有关企业。 联系人: 市商务局财务处:杨志君,电话:61883697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成都行政区南楼c栋七楼7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中小资金”)的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8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小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中小资金实行属地化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中小资金由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 商务部门负责中小资金的业务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 财政部门负责中小资金的审核拨付,会同商务部门对中小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支持方向和对象 第五条 中小资金主要支持方向: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