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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8-22
【实施时间】 2011-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4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吉政发〔2011〕36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 “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提出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预算管理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我省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更好地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

  

  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绩效和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增强预算支出绩效理念,提高部门支出责任和政府行政效率,促进绩效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

  

  (二)总体目标: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预算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并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作为本部门预算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指导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科学合理,规范有序。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程序合理、职责明晰、便于操作、规范高效。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做到指标科学,数据准确,标准客观,方法合理,评价公正,并逐步推进评价结果的公开透明。

  

  4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合理确定并逐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

  

  三、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工程,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等环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就是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纳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体现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 “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预算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政府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确定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编制预算绩效说明,制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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