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党委和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预算编审下一步流程。 3绩效目标批复。财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等内容。 (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保障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绩效评价管理。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要向预算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绩效报告,年度内实际取得的绩效没有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的,须说明理由。预算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绩效报告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报送的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组织开展评价或再评价。 (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 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制度,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各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支出责任,强化绩效意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逐步扩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建立与政府绩效管理有机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工作机制。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级政府要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化预算改革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实工作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重点加以推进。各级财政、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探索实现绩效监督、绩效审计、绩效问责、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管理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逐步建立健全运转顺畅、规范有序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健全制度,完善手段。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滚动编制部门事业发展计划,并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及配套办法,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深化改革,强化基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报程序,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严格预算约束,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实施中长期预算管理,试编滚动预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四)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省级和已经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的市、县,要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与绩效评价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其他市、县从2012年开始要全部开展试点。要不断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力争到 “十二五”期末,初步建立比较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