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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加快我市“三园一带”建设步伐,增强全市经济发展活力,根据省政府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0〕17号)精神,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意义 市场主体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决定因素。2010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通过优化服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我市的市场主体现状存在发展不快、发展不够、发展不优的问题,与全省兄弟市州及其他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市场主体总数和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促进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将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 (一)明确目标抓发展。市政府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目标纳入到对各县市(城区)目标考核范畴。具体目标如下: 1.各县(市)区新登记内资企业数比上年增加10%以上;私营企业总数比上年增加10%以上;新发展外商投资企业户数比上年增加10%以上;个体工商户总数比上年增加15%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比上年底增加60%以上; 2.大力实施农村市场主体发展“七有”工程,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1000人以上行政村村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农资规范经营店、农产品注册商标、订单农业项目、食品安全示范店、农村消费维权站。今年要力争完成50%的工作目标; 3.新申请商标注册量、涉农商标申请注册量比上年有增加,积极组织申报驰名商标、申请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 (二)政策激励抓发展。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非禁即入、只设路标不设路障和先行先试、能宽则宽”的原则,多出台政策意见,积极支持市场主体的发展。 1.鼓励投资创业。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成为创业资本,鼓励更多的自然人及社会组织成为市场主体。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行、劳动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实现银行和企业充分联动,降低融资门槛,要继续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有效缓解个私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3.依法保证用地。在符合用地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用地。尤其在城市用地和新区规划方面,要为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发展提供支持。 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范围内,用活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发展。 5.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行业引导抓发展。各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引导其健康快速发展。要制定适应县域经济特点的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规划,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合同规范、市场营销、执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村经纪人开展品牌经营、特色经纪,指导、帮助注册商标,提供经纪信息服务。培养一支懂法律、重信誉、精业务、善营销、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高素质农村经纪人队伍。同时,各县(市)区要充分结合特色“块状经济”的布局,围绕我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纺织服装、机械制造、能源、食品饮料、医药化工“八大优势产业”和特钢、铜、铝、水泥、纺织服装和家电“六大优势产业链”,有选择、有重点扶持一批优势产业,以规划带动相关企业相对集聚,并鼓励发展以优势产业为主的配套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有机组合的产业组织体系和产业集群,抱团发展,从而构建起不可复制的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并以点带面,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要引导各类投资者、创业者从事优先发展的先进产业,支持发展低耗、清洁、低碳产业和企业。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大力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和争创驰名商标工作,着力提升“黄石制造”品牌形象,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增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