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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从严控制出省考察 (一)严格计划管理。各部门要在年初制定本部门出省考察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考察项目、人数、次数和时间,防止重复学习考察或变相“搭车”外出。2010年,全省各部门出省考察人数在2009年实际执行数的基础上压缩1/5。 (二)控制考察规模。出省考察必须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严格控制出省考察人数,每个团组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年度内1人参加出省考察活动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出省考察时间控制在10天以内,考察范围控制在2个省以内。 (三)规范审批程序。各部门要建立内部审批管理制度,组织或参加出省考察的部门或个人,事前必须将考察方案,按照管理权限书面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建立、完善干部出省考察档案。 (四)严格经费管理。出省考察经费一律从部门年初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挤占或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出省考察经费由派员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摊派。部门不得借考察之名发放纪念品。加强对出省考察报销凭证的审核,严格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出省住宿、伙食及交通等费用。严禁报销与学习考察内容不相符的费用。 (五)严格执行计划。严禁计划以外以任何名义擅自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凡隐瞒实情,擅自参加或组队到外地参观考察或擅自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费用,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责任。要将禁止领导干部公款旅游纳入各部门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发现有公款旅游行为的领导干部要追究政纪责任。 六、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审批制度,完善审批程序,严格审核和把关,认真执行会议、庆典、论坛审批制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经费审批管理职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会议、庆典、论坛及出省考察经费支出。 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对会议、文件、庆典、论坛及出省考察经费开支的审计监督力度,并将审计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会议、庆典、论坛及出省考察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