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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提出事项。每年年初,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可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3、审核确定。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4、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010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6月底前完成。已进行公开承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相互衔接,把践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市区委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具体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已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的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注意发挥科学发展指导员的指导作用和大学生“村官”的服务作用。要加强检查督促,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努力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中参加公开承诺,流出地基层党组织要协助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3、做好宣传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各市州、县市区和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附件: 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农村党组织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在落实惠农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培养新型农民、培育文明乡风、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结合设岗定责,重点在增强致富带富能力、服务农民群众、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承诺。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围绕构建文明和谐社区,重点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经营管理者、人才、党员和职工队伍建设,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领导人员要重点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增产增效、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廉洁从业等方面作出承诺。职工党员要重点在投身改革、提高技能,攻坚克难、节能降耗,凝聚职工、团结群众等方面作出承诺。 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要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重点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守法纪、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