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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3.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力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八)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 34.出台并落实《鹰潭市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暂行规定》,12月底前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 35.继续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省级财政对村级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每人每年增加到1200元,其中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村级医生每人每年增加到1800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九)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37.免费为城区60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等6类人群提供价值165万元的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2 个县(市)的3 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为3.3 万名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0.9万名孕产妇开展孕前孕后保健。(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计生委) 38.城市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40 %以上。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2个县(市)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 %以上。探索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39.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0.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治,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试点;开展结核病防治,在全市继续实施免费诊断、免费治疗、免费管理政策,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在70 %以上,病人治愈率在 85 %以上;大力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程,完成查病1160人,完成查螺面积4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1.加强慢性病防治,进行规范化病例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2.加强健康教育,在鹰潭电视台开设公益性健康栏目,向社会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3.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免费为各县(市、区)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4.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十)继续抓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5.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关心”工程,建立“光明·微笑·关心”工程长效机制,为全市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唇腭裂患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免费手术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46.6月底前完成 10.79万名8-15岁儿童第三剂次乙肝疫苗免费补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7.对1万名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内孕早期三个月免费补服叶酸。(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8.对1万名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对 2000名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检查。(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9.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 %以上。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对全市1.1万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给予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50.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在全市农村建设250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51.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2.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好鹰潭市精神病医院建设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一)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 53.完成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编制,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