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2010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要求和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实现我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0年6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服务月活动由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统一领导,市对外开放办和市对内开放办 (以下统称市开放办)负责组织实施。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要求,围绕"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活动主题,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开放环境,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按照统一组织、分口实施的原则,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活动。主要活动内容: (一)服务千家企业。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分别筛选不少于10家重点企业,上门听取意见,开展重点服务,解决服务效率问题。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和解决在服务程序、服务时效、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政府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做到该减的手续一律减掉,能缩短的时间一律缩短。 (二)服务"双百"项目。市对外开放办确定100个全市重点拟增资项目和100个拟开工建设项目,建立服务促进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采取落实责任、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等有力措施,促进"双百"项目顺利落实。 (三)举办政策宣讲日活动。6月份第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新政策、宣传新措施、提高企业对新政策认知度的宣讲日。市商务委、市国税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解读和进口付汇核销制改革两场培训,举办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出口退税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三场政策宣讲。 (四)举办服务接待日活动。6月份第二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全市集中受理企业投诉、接受企业咨询的服务接待日。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企业政策业务咨询和投诉;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在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本辖区企业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投诉;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集中地点受理一批本辖区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新闻媒体公布各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开展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和服务月活动热线电话。市有关部门要主动受理全社会的公开投诉和咨询。 (五)开展企业座谈活动。6月份第三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市长(区县长)座谈日。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内外资企业、中介机构、社会服务行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对个案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落实。各区县负责同志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召开重点内外资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对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建议,解决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六)下放外资项目审批权。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等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出下放外资项目审批的具体意见,并完成报批工作。 (七)提高通关效率。扩大进出口商品"一单两报"和舱单传输平台系统的应用范围。建设天津口岸公共电子支付平台和海空两港电子放行系统,不断推进无纸通关的进程。推行"天津口岸直通模式",提高特殊监管区域通关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通关环节,方便企业,不断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