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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6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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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银企合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围绕解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利用"融洽会"平台,采取银企见面、项目对接等形式,开展相应的银企对接活动。

  (九)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企业用工难问题,组织两场企业与市有关院校的招聘对接会。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企业用工招聘政策措施,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

  (十)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会同各行业协会要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力度,研究制定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公开服务流程,规范收费标准,使各中介服务机构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大行政督查力度。开展涉及企业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推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十二)完善服务协调机制。在市和区县两级建立由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企业服务协调机构,深入内外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生活中的重要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制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服务月活动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通过天津政务网、商务网等各类媒体对服务月活动情况及成效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

  (三)总结阶段(7月1日至15日)。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开放办组成工作组,对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7月中旬市开放办对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完善提高,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措施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市区县联动、重抓本级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日报、协调会、巡回检查三项制度。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对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人盯、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二)突出重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要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影响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关键、核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注重实效。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绕开困难,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督促推动。服务月活动期间,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投资环境改善情况,各级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以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开放办组成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和企业进行督查。

  (五)营造氛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工作氛围。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开放办编发《服务月活动简报》,向全市通报活动情况。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服务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市开放办。

  市对外开放办公室联系电话:23028279;传真:23201769、23028278;电子邮箱:tj_fwy@126.com;联系人:穆生军、王建武。

  市对内开放办公室联系电话:27229616;传真:27229616;电子邮箱:rcsctj@163.com; 联系人:刘金星、刘志刚。

  

  
天津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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