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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6-30
【实施时间】 2011-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8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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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筛选

  适宜技术来源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系列丛书和地方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筛选确定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地方筛选确定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经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评价并合格,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筛选推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总数的30%。

  四、推广培训

  (一)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西医人员,重点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包括临床广泛应用、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二)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人员,重点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包括一般针法、一般灸法、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针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辨证施治能力培训。

  (三)针对县级中医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类别医师,重点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包括平衡针、热敏灸、针刀等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

  (四)《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系列丛书应做到每个适用对象人手一册。

  (五)通过组织乡村医生月(周)会、进修、培训等多样化方式,采取集中学习、现场示范操作和轮训方式,向乡村医生推广简单、易学、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等,也可采取网上远程教育和发放教学光盘等方式。

  (六)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建立后,可将网络连接延伸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通过视频网络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系列丛书所列各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组织管理

  (一)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专家小组,设立专家库,选配师资开展技术指导,参与绩效评价。

  (二)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中医药适宜技术合格证书,纳入中医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及其他人员的继续教育项目,作为上岗和考核聘用的参考依据。

  (三)通过制作张贴画、播放视频资料等形式宣传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农村居民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知晓率和应用率。

  六、绩效考核办法与指标

  (一)按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农村医疗机构(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100%;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列入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内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应作为中医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年度工作考核和执业注册的重要内容。

  

第七部分 农村中医药健康教育


  

  本着科学易懂、形式多样、突出中医特色、广泛参与、普及提高的原则,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有关要求,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健康教育,采取集体和个体的形式普及中医药基本知识及养生保健方法,提高农村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一、基本任务

  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方法,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通过印刷资料、音像资料、宣传栏以及专题讲座、咨询活动等,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农村居民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养生保健方法。

  二、服务内容

  (一)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和方法,开展四时养生、饮食起居、食疗药膳、运动锻炼和体质调养等方面的中医药健康教育。

  (二)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胸痹、哮喘、乳腺癌、结核病、流感、手足口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疾病防治的中医药健康教育。

  (三)结合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中医药健康教育。

  三、服务形式

  (一)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中医药健康教育印刷资料

  在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候诊室、咨询台等处发放中医药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处方、运动处方、中医药科普知识手册等。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中医药内容的印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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