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5-01
【实施时间】 2010-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8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府发〔2010〕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现将《2010年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开展扎实有效的招商引资活动,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二〇一〇年五月一日

  


  
2010年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做好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10年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和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十届九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等机遇,以我市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发展环境建设年”、“党组织建设年”四个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建设“三基地三中心”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和拓展区域经济合作,招大引强,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采取超常规措施和办法,推进项目大兑现,确保实现全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推动我市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建设。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全市合同引进内资计划同比增长18%,实际到位内资计划同比增长18%。全市合同引进外资计划同比增长15%,实际到位外资计划同比增长15%。

  

  (二)全年计划组织承接产业转移“请进来”专题招商活动28次,“走出去”专题招商活动10次,重大项目专题招商活动11次,境外专题招商活动15次,参加国内外大型投资贸易洽谈会、展会8次(境外2次)。

  

  (三)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各项活动,举办南宁投资贸易洽谈会,“两会一节”经贸活动确保“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和签订贸易购销合同金额双超150亿元”。

  

  (四)全市列入大兑现的项目要实现合同履约率超过95%、开竣工率超过60%、资金到位率超过40%。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深入开展各项招商引资活动

  

  1.以项目引进为核心,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招商引资活动

  

  (1)坚持以项目引进为核心策划各项招商活动。在组织策划招商活动的过程中,要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紧盯有投资意向的大公司、大集团,上门招商,积极沟通、寻求项目合作;同时,依托我市区位优势,整合资源优势,着力引进产业关联度大的好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升级,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链的整体招商。

  

  (2)坚持以专业小分队为主,增强项目招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要成立精干的专业招商小分队,发挥小分队专业、灵活、机动的特点,实现对项目投资信息的快速反应,不断增强项目招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以“请进来”为主,“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做好招商活动计划。在组织小分队“走出去”上门招商的同时,要围绕我市“三基地三中心”建设,认真策划、广泛邀请国内外大企业和大投资机构来我市开展项目考察洽谈,深入开展多层次的招商引资活动。

  

  2.强化重点区域招商活动力度,不断开拓境内外招商活动新区域

  

  (1)强化珠三角、港澳台等重点区域的招商活动力度。珠三角和港澳台地区是我市外来投资的主要来源地,有雄厚的资本积累和产业转移意愿,应列为我市开展招商活动的重中之重。年内对这一区域的“请进来”招商活动要保持在12次以上,“走出去”和重大项目专题招商活动保持在6次以上。要抓住第六届桂台会在台湾举办的有利时机,拜访一批台湾知名企业,洽谈一批有投资意向的项目,推进和签约一批成熟在谈项目。

  

  (2)着力提升长三角、环渤海等潜力区域的招商活动成效。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也是资本富集地,招商引资潜力巨大。要加强对这一区域产业、企业的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招商方案,着力提升项目招商成效。年内对这一区域的“请进来”、“走出去”和重大项目专题招商活动要保持在各6次以上。要利用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的有利时机,加强宣传推介,吸引长三角地区优势企业到我市投资发展。同时,要加强对环渤海地区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和民营大企业总部的登门招商力度。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