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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0]75号
【颁布时间】 2010-05-03
【实施时间】 2010-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8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国资委

  13.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和决策、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若干规定》,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逐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合理确定垄断行业职工收入,全面科学考核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务消费。严格执行有关国有产权变动、交易的办法和规则,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过程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审计厅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4.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和公示、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决策不超越权限、不违反程序、不造成大的失误。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

  15推进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各级政府都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权力运行主要环节。年内,省、州(市、地)两级要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省级要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基本实现省、州(市、地)两级行政机关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协同办公、网上监察监控。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

  16.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更加重视舆论监督、网络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创造条件,让人民更多地批评政府、监督政府。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四、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17.要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的渠道。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重视巡视、审计、媒体等渠道发现的线索,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沟通协调,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信访局

  18.要坚决查办各类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19.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惩处受贿行为,打击行贿行为。加大追逃和追缴赃款赃物的工作力度。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

  五、加强反腐倡廉专项治理

  20.继续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

  21.适时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2.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生考试、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司法厅六、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2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条不准,始终牢记从政红线,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牵头单位:各州(地、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

  24.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继续精简会议、文件和讲话,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讲实话、讲管用的话。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电子文件,尽量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倡雷厉风行、争先创优,加大治懒治庸力度。进一步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陪同人员,从严控制出国出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从严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继续对“三公”经费实行量化指标控制,省级部门公用经费今年统一压缩5%。

  牵头单位:各地州(地、市)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外事办、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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