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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5-04
【实施时间】 2010-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8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创新治理方法,推动工作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力求纠风治理方式方法新的突破和发展。要善于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督。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反复查,直到解决问题。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提出处理建议,及时督促整改。纠风部门和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统筹安排、分解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确保纠风专项治理取得新的成效。

  

  (四)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照4个方面31种需要追究责任的行为,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加强对《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对于典型案件,要借助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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