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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c5.3(1)招牌、名称牌中繁体字使用较多,如“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名称牌中“济”“宁”“发”“展”4个字使用的繁体字;“清华商场”名称牌中“华”“场”使用的繁体字;“东方大厦”名称牌中“东”使用的繁体字,等等。酌情扣2分。(2)汉语拼音书写不规范,存在大小写不统一、间距不统一的情况,如“洸河路”的拼音标注为“guang he lu”,“机场路”的拼音标注为“jichanglu”,扣0.2分。(3)外文书写中存在大小写不一致的情况,如“办公室”的英文标注为“office room”,“八马茶业”中的“八”英文标注为“eight”,扣0.3分。合计扣2.5分。 15.b1.1(3)济宁市文广新局共有机关公务员19名,均为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测试11人,其中9人达标,普通话达标率为47%,扣3.3分。 二、加分项(合计5.5分) 1.a1.4分管副市长兼任语委主任,加0.5分。 2.a2.2(2)半数以上的区配备专职干部,加1分。 3.a3.1市、区每年召开语委会或工作会议,加0.5分。 4.a5.1(3)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5处以上,加0.5分。 5.a5.3宣传活动有特色,加1分。 6.b3.5(3)在职教师80%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加1分。 7.b2.3(2)济宁广播电视台39名播音员、主持人全部测试并达到一级乙等,已经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