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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发[2011]63号
【颁布时间】 2011-06-08
【实施时间】 2011-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0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关于加快转变东部地区农牧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关于加快转变东部地区农牧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1〕6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关于加快转变东部地区农牧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牧业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关于加快转变东部地区农牧业发展方式

  建设现代农牧业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农牧业厅

  (二○一一年五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内蒙古东部地区(以下简称蒙东地区)资源优势,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探索蒙东地区特色农牧业现代化道路,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蒙东地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现代农牧业发展作为全面振兴蒙东地区的基础措施,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夯实农牧业发展基础,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以优势特色农畜产品生产为中心,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支撑,以政策扶持为引导,构建现代化的农牧业产业基地,积极推进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壮大乳、肉、绒、粮油、马铃薯等深加工产业,打造绿色品牌,在形成产业化经营的区域特色、创立产品品牌、提高组织化程度、拓宽市场销路上求突破,实现设施农牧业的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提高农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把蒙东地区打造成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战略基地、全国重要的肉食品和奶制品生产加工基地以及农牧业现代化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蒙东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500万吨以上,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65%,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牲畜存栏7000万头只,肉类产量150万吨以上,奶制品产量、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到2020年,蒙东地区农业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现代农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发展重点及区域布局


  

  

  结合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国家、自治区优势农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安排部署,重点打造西辽河流域农牧业主产区、大兴安岭东麓农牧业发展带、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畜牧业发展带。通过加强耕地、基本农田和草牧场保护,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设施农牧业,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调出能力强的主要农畜产品生产核心区。

  

  (一)西辽河流域农牧业主产区

  

  包括通辽市、赤峰市西辽河冲积、洪积平原地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重点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种植业重点发展高产、优质、专用玉米和绿色有机杂粮杂豆,大力发展以城郊、公路干线沿线为主的设施农业,大力发展以肉牛、奶牛、肉羊、生猪和禽类(肉鸭、羽鹅)为主的畜牧业。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化,建设绿色产品基地,创建名优农畜产品品牌。

  

  (二)大兴安岭东麓农牧业发展带

  

  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嫩江西岸地区。主要发展高油大豆和优质强筋小麦,大兴安岭东南麓集中发展高油大豆、玉米、马铃薯和特色杂粮杂豆。加强培育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利用农作物副产品和人工种草,发展农区畜牧业。在林区以森林生态保护为先,积极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促进林区产业转型。

  

  (三)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畜牧业发展带

  

  包括呼伦贝尔市西部、锡林郭勒盟大部。重点通过科学利用天然草原,严格实施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划区轮牧制度,大力发展肉羊、肉牛等绿色草原畜牧业,努力形成草原生态保护、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农牧民稳定增收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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