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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2009年,规划区域废水排放量为104.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占36%,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占6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99.4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来源占15.5%,城镇生活污染来源占40.4%,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占44.1%;氨氮排放量为37.8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来源占17.8%,城镇生活污染来源占66.0%,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占16.2%。5个控制区中,长江口控制区废水排放量占区域排放总量的29.3%,洞庭湖控制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区域排放总量的34.1%和35.3%。与全国相比,规划区域内废水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7.8%,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7.9%和19.2%,镉、砷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6.6%、63.5%。规划区域内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主要集中在湖南省,汞、镉、总铬、铅、砷等排放量分别占区域排放总量的55%、81.1%、46.8%、77.6%和70.6%。 (三)近岸海域水质。 2009年,东海近岸海域水质为重度污染,一、二类海水占45.2%,三类海水占7.4%,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47.4%,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其中,长江口近岸海域水质较差,为重度污染,劣四类海水占66.7%,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三、存在的水环境问题 长江中下游流域是我国人口密度最高、经济活动强度最大、环境压力最严重的的流域之一,流域水环境问题日渐突出,饮用水水源和水生态安全面临考验。 (一)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截至2009年年底,规划区域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98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992.4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为1586.9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为79.6%。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尚不能满足需要。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普遍未能实现雨污分流。工业污水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二)工业结构性污染突出。 受沿江工业园区及传统产业布局影响,结构性污染突出、分布相对集中,主要排污企业集中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沿江分布的工业园区加剧了流域结构性污染的特征。沿江小企业主要集中在技术水平低、治理难度大的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行业,污染比重高。 (三)农业源污染影响严重。 规划区域有乡镇和农村人口约1.3亿,耕地1.2亿亩,种植业、养殖业发达,畜禽养殖等农业源对水环境影响较大。受农业源污染影响,规划区域内20%的断面丰水期水质差于枯水期,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粪大肠菌群和总氮。据调查,进入洞庭湖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总量中,农业源比例分别占51%、86%和65%。 (四)流动源污染对水环境形成较大压力。长江中下游流域船舶种类繁杂,航道内船舶密度大,危险品运输逐年增加,加大了水污染事故风险。船舶污染收集设备、岸上污染物处理设施和接收配套设施不健全,造成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得不到全面处理;部分航运企业及操作人员环境意识淡薄,船舶污染应急设备不足,专业应急队伍匮乏,难以有效应对重特大船舶污染事故。 (五)湖泊生态安全水平下降。 受长江干流及主要入湖支流水情、水质以及湖区人为活动影响,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湖泊的生态安全水平下降,水质总体呈下降趋势,富营养化趋势加重,有暴发较大规模“水华”的风险。湖区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 (六)近岸海域污染严重。 长江口及邻近海域富营养化程度加剧、赤潮频发,且有毒赤潮发生频率增加,持续时间增长。近海海洋生态系统损害严重,生物多样性衰减,海洋渔业资源衰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要求,以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为重点,以骨干工程为依托,以机制创新为保障,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的方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流域及近岸海域水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水平,重点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解决突出的流域水环境问题,努力恢复江河湖泊的生机和活力,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