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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健康重庆”、“宜居重庆”、“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把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主要目标,把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质量安全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强化政策导向,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努力让城乡居民消费农产品安全、放心、满意。 (二)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努力实现四大目标: ――安全农产品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着力打造“菜篮子”农产品生产强市,实现菜、肉、蛋、奶、鱼等安全农产品基本自给。蔬菜总产量达到1800万吨以上,达到全国大中城市领先水平。肉、蛋、奶、鱼产量分别达到220万吨、55万吨、18万吨、50万吨。 ――监管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检验检测、执法检查和技术支撑四大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所有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有行政村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能够满足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检测工作的需要。 ――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基本建成。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努力建成年综合产值达到300亿元的蔬菜安全产业链、年屠宰加工猪肉50万吨的生猪安全产业链、年产牛奶10万吨的乳业安全产业链。 ――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标准化率分别达到60%、75%和60%,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品牌3000个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二、突出抓好农业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机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积极培育一批从事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按照“生产基地重点化、重点基地区域化、区域发展优势化”的思路,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重点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农民调整品种结构,推进“一村一品”,建设一批区域性、规模化的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实施“菜篮子”工程,集中打造重庆主城、区县城和集镇三级保供蔬菜基地,形成主城区供给有核心基地县、区县城供应有专业乡镇、集镇消费有专业村社保障的蔬菜产供销格局。到2015年,努力把重庆建成全国重要的冬季蔬菜和高山蔬菜生产供应基地、全球最大的榨菜种植加工基地和火锅调料原料生产与加工基地。加快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稳量提质发展生猪,大力发展草食牲畜。到2015年,全市出栏生猪达到2300万头、肉牛80万头、肉羊400万只。加快实施“吨鱼万元”和“稻鳅双千”工程,大力发展以三峡水库为重点的天然生态渔业。到2015年,全市安全淡水水产品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 三、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积极支持种植、养殖大户和基层供销部门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加快“自然农户”向“法人农户”转变的步伐,精心培育与安全农产品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力度,优化配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规模效益。实行项目引导、市场运作和规范化管理,推广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行动,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到“十二五”末,全市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500个以上,实现350万户以上农户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参合率提高到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