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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清远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清府办[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5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1.各县(市、区)成立(加挂)知识产权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职能单位:市编办)

  

  2.建立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研究制定全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组织、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市性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职能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3.市科技三项资金、市技术改造创新专项资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政府财政资助应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实施和产业化。(职能单位: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

  

  4.在各类科技立项、科技奖励、企业工程中心及技术中心和公共实验室的认定过程中,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予以倾斜扶持。(职能单位: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知识产权局)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我市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出谋献策,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职能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2.加强对我市从事专利代理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行业自律。(职能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3.加强专利信息服务建设,帮助企业在进行项目立项、项目开发过程中,利用专利信息进行专利文献查询和跟踪检索,促进企业缩短研发时间、节省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职能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六)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1.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职能单位:市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2.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参与课题研究,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水平。(职能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3.组织实施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针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举办多层次的专利工作者培训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专业人才以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培训活动。(职能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七)大力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1.我市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要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契机,大力宣传战略纲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职能单位:市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2.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职能单位:市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3.加强对技术创新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的宣传与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秘密管理制度。(职能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

  

  4.积极开展大中小学及职业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组织申报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职能单位:市教育局、市知识产权局)

  

  (八)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推进与落实。

  

  1.各县(市、区)、市各职能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知识产权战略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投入,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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