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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监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2)负责全市国内、国际价格总水平及重要商品价格动态监测工作,调查、分析预测价格总水平及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3)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经济价格领域的反映,价格监管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提出价格预测和预警建议。(4)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价格政策、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5)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工作的规定、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全市工农业产品及其他行业成本调查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的实施。(6)组织开展成本调查工作,为价格决策和价格管理提供依据。(7)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有关规定,完成市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8)承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的扣押、追缴、没收、无主物品等资产的价格鉴证工作。(9)指导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价格监测工作。 2.内设机构:昆明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监审局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1)办公室;(2)价格监测科;(3)分析预警科;(4)成本调查监审科。 3.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县级)、副局长1名(正科级),中层领导职数5名。 (六)与其他主要联系部门的工作关系 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工作。(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工业新建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现代物流业规划编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业发展。 与市商务局:(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境外投资项目检查、协调及相关服务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境外投资管理及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政策研究工作。(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加油站规划布点研究。市商务局负责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和协调,组织全市加油站年审,负责加油站新建、改扩建的初审。(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现代物流业规划编制,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商业物流业发展。 与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参与环境保护规划中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的研究,并协调环保产业相关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编制环保及生态建设规划,按规划制定行业管理实施计划。 与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财政性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依据财政预算支出编制和下达年度财政项目投资计划,检查项目实施、配套资金到位及协调报批手续等。市财政局根据年度计划列入预算,下达拨款通知,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拨付及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审核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 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燃气(含天然气、液化气)规划研究和负责燃气建设工程审核、审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气)规划编制及行业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许可证及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查。 与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会同市投资促进局共同拟订《昆明市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合对外发布。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 (七)撤销昆明市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心,10名事业编制由市委编办收回。 (八)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昆明市经济运行监测室。 六、附则 (一)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