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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方将积极开展各项合作交流活动,引导行业妥善处理保险诉讼案件,维护保险业安全、稳定发展,并根据合作交流的进展情况,逐步完善交流合作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本备忘录内容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本备忘录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盖章) 负责人: (签字) 签字日期: 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 (盖章) 负责人: (签字) 签字日期: 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盖章) 负责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附件2 法律事务联系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注:“填报单位”指各省公司,各设区市行协;“单位名称”是指各省、市公司或各设区市行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