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70号
【颁布时间】 2011-09-15
【实施时间】 2011-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2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一)认真组织督导检查。郑州市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对所辖区域、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监管环节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且得不到解决的,要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县(市、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要充分发挥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郑州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 荃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薛云伟 副市长

  刘 东 副市长

  张建慧 副市长

  王鸿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城管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农委、畜牧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公安局、城建委、规划局、财政局、环保局、教育局、物价局、政府法制办等委局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郑灏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