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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9-10
【实施时间】 2011-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

  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5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统计局《关于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关于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意见

  


  为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实现统计调查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全国数据管理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政府统计机构通过统计业务专网在线共享的工作模式;由层层汇总、逐级上报转变为同步共享,消除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和影响;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需求,又能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便于统计调查单位填报、减轻基层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负担的统一规范的统计调查制度。

  (二)基本原则。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坚持全面统一的基本原则,即:执行国家统一设计统计调查制度、统一规范业务流程、统一认定调查单位、统一实施联网直报、统一编制数据处理软件。

  二、工作任务

  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到2012年底前,在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及科技、能源等主要专业的全面调查企业范围内实施一套表,实现企业原始数据联网直报。

  第二阶段:到2013年底前,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抽样调查企业,并将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纳入一套表范围。

  第三阶段:到2015年底前,全面实施一套表,将生产价格、服务业统计等抽样或重点调查内容纳入一套表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一套表统计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级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将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将统计信息化建设列入本级信息化工作计划,为一套表统计改革提供平台支撑;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服务业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批零住餐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尽可能避免一套表统计改革所带来的数据波动,做好统计数据的衔接,并协助解决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财政部门要对一套表统计改革所需经费做出预算安排,为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财力保障;民政、编制、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单位变动相关资料;统计部门要加强基层统计业务指导,大规模开展网上统计业务培训,做好数据管理和提供等组织实施的各阶段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完成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任务。

  (三)落实经费保障。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应由本级负担的必要经费做出预算安排,要提供建立省级数据处理节点必须的统计内网建设和硬件配置经费,以及统计业务和数据处理软件培训经费,保证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需要。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确保统计业务信息网络畅通。统计业务信息网络是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必备条件,实行分级负责建设制度。2011年底前,各市搭建在本地党政信息外网上的统计信息网络工程必须达到竣工条件,并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连接,接入带宽不低于10兆;县到市级统计信息网络通畅,接入带宽不低于2兆;乡(镇、街道)到县级的统计网络相互贯通。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要求,配备与国家统一数据处理软件相适应的硬件设备和环境。基层统计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报送条件,大中型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与联网直报相适应的综合统计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地在网络上完成有关调查数据的上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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