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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内设9个正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信访、计划生育、机关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老干部服务和党群、机关工会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做好系统内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直属企业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交通和港航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固定资产、维护项目投资计划,汇编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负责政府行业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承担行业有关财政补贴的预算、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制定行业收费标准;负责规费征收工作,监督本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的使用;负责行业综合统计,配合开展统计执法、审计检查工作;承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拟定本市有关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本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重大处罚案件的听证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法制培训、执法监督、行风(政风)监督评议工作;指导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局机关进驻市政府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 (五)规划建设处 组织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专用公路规划;指导监督交通港航工程建设,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公路县道养护与路政工作,指导监督乡(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作;配合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和动态管理。 (六)运输管理处 参与拟定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协调全市道路、水路及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和琼州海峡轮渡运输工作;指导道路客货运输及其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和变更申请的初审工作、危险品运输、危险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物流、春运、节能减排和科技信息推广工作。 (七)公交客运管理处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及公交客运场站、候车亭等公交客运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权的许可、线路的开辟、调整和变更工作;负责出租车运力投放、更新工作;监督公交、出租客运行业经营秩序、服务质量;协调组织重大节庆、赛事、会议等公交客运保障工作。 (八)港航管理处 负责港口、航道、岸线、陆域、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航道、防坡堤等港口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建设项目和港口经营许可的审核、审批;负责港口设施安保和港口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指导监督港口经营秩序、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和规费征收使用;指导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九)安全监督处(交通战备处) 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和港航行业安全工作,组织拟定安全应急预案,牵头处置行业突发事件(事故);负责交通行业防风、防汛、防恐、维稳、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承担本市交通战备和预备役相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核定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行政编制38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5名。其中:部门领导4名,办公室8名(含工勤人员5名),计划财务处3名,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建设处、运输管理处、公交客运管理处、港航管理处、安全监督处各4名。 (二)领导职数 部门领导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0名,其中: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安全监督处各3名,计划财务处1名,政策法规处、规划建设处、运输管理处、公交客运管理处、港航管理处各2名。 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停车场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部门负责公交、出租车客运停车场(站)、长途客运停车场(站)、物流货运停车场(站)等专业停车场的管理和审批。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占道停车场(临街)、社会化经营性停车场的管理和审批。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