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加快推动我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按照《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10〕160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单位,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10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考核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 一、考核评价结果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10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全部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优秀等次地级以上市: 梅州市(99分)、中山市(99分)、韶关市(98分)、佛山市(98分)、惠州市(97.5分)、广州市(96.5分)。 (二)达标等次地级以上市: 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河源市、汕尾市、东莞市、江门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注:达标等次地级以上市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考评办法》有关规定,特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梅州、中山、韶关、佛山、惠州、广州等6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全省通报表彰。 二、考核评价结果分析 (一)工作成效。 2010年,全省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84.7万人,转移就业147.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5.9%和117.6%;全省为34个省级产业转移园区提供劳动力达51.7万人,比2008年增加了35.3万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双升双降”特征更加凸显:本省农民工数量由2009年底的900万人上升到2010年底的958万人,外省农民工数量相应地由1738万人下降到1703万人;技能劳动者总量从2009年底的1240万人上升到2010年底的1408万人,全省未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比例从2009年底的57.7%下降到2010年底的42.3%。主要成效有: 一是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地均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韶关市率先出台提升“双转移”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佛山市累计制定出台40多份政策性文件,内容涉及目标任务、职责分工、监督考核、基地建设、财政补贴等。惠州市成立了各级转移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四级工作网络”。汕尾市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工作举措不断创新。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将一些好的经验制度化、规范化,大胆创新,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特色之路。如广州市实施“培训券”制度,对广州户籍人员提供每人最多6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推动培训普惠化。梅州市把技能培训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有机结合,对35周岁以下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551个贫困村的贫困户劳动力分类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云浮市出台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工作的决定,有针对性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肇庆市完善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配套政策,对农民工子女实行“保入学”、“保免费义务教育”,将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建设规划。 三是合作发展更加深化。各地积极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劳务对接系列活动,通过组织珠三角企业对东西北地区送岗上门、东西北地区向珠三角地区提供优质劳动力送人上岗的“两送”活动,有效缓解企业招工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难的“两难”问题。珠海市在揭阳、湛江、肇庆、潮州市和韶关市乳源县等地建立了15个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基地,中山市与茂名市共建首家省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基地,有效实现劳务对接。各地充分发挥园区吸纳就业的集聚效应,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如茂名市通过三个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共吸纳87万多本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此外,全省各地共组织近百家优秀技工院校与千家重点企业对接,建立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转型升级对接机制,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技能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