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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荆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4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荆州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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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全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各地要严格实行新农合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离和用拨分离的基金封闭运行模式,在指定的基金代理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规范新农合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

  (二)认真落实政策公开、补偿公示制度。各地要将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等有关情况列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基金的使用和费用的补偿要坚持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要通过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要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控,加大对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和欺骗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单位和人员。审计部门要将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纳入经常性审计范围,县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健全内部审计稽查制度,新农合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听取本级新农合运行和基金使用情况的汇报。

  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新农合制度不断巩固完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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