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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依法行政。深化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围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和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制定培训大纲,把依法行政列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从事行政执法的公务员要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并通过统一法律知识考试。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使全体公务员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学法、守法、用法。继续加强公务员法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和公务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意识。 4.职业道德。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抓住公务员职业道德培养重要环节,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将职业道德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和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建立职业道德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 5.专门业务。进一步强化专门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务员专业素质。继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信息安全与保密、国防教育以及科技、文化、历史、心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6.学历学位教育。鼓励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参加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学位教育。稳步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进一步改善我区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学位结构。 (二)培训方式。 1. 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制定全区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选调公务员参加专题班、高研班、进修班等脱产培训。围绕中心工作和实际需要,按规定有计划地组织境外培训。根据不同培训专题特点,科学设置培训方案,以解决问题为主线,以学员为中心,以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综合运用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吸引力和有效性。 2.推行自主选学和网络培训。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鼓励公务员积极参训,更好满足公务员多元化、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整合现有网络培训资源,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全区公务员培训网络,充分利用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在线自主选学;抓好“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提高自主选学质量。 3.倡导自学和在实践中学习。引导公务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激发学习内生动力,积极倡导自学,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修养。注重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把公务员培训与建设学习型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报告会、论坛等形式开展培训,营造学习氛围,提升公务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规范四类培训。 1.规范初任培训。深化制度建设,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宣誓誓词和程序要求,制定统一培训大纲。行政机关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任职,重点进行公务员精神与行为规范、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制度、公文写作以及机关工作的特点、程序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行政机关工作需要,提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规范任职培训。注重提高参训率,研究制定处长、科长公务员任职能力标准和培训大纲,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分级培训的培训模式。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培训重点突出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提高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领导能力。 3.规范专门业务培训。突出前瞻性、实用性。各地行政机关应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政府中心工作,围绕自治区和本地区、本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使公务员精通行政管理知识和与本职工作领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提高公务员业务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