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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教外办[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5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八、本简章由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附件2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一、重点领域

  1、能源

  2、水和矿产资源

  3、环境

  4、农业

  5、制造业

  6、交通运输业

  7、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

  8、人口与健康

  9、城镇化与城市发展

  10、公共安全

  11、国防

  二、重大专项(共16项)

  三、前沿技术

  1、生物技术

  2、信息技术

  3、新材料技术

  4、先进制造技术

  5、先进能源技术

  6、海洋技术

  7、激光技术

  8、空天技术

  四、基础研究

  1、学科发展

  2、科学前沿问题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

  4、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五、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

  

  附件3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并在录取后直接派出。

  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应符合国外接受院校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以外项目: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二)对申请者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项目具体要求办理,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二、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以外项目申请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原则上也可以申报,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

  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被录取后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未注明意向培训地点者将视为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时间请于每年一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 www.neea.edu.cn。

  三、关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以外项目录取人员外语培训的说明

  1、参加培训的人员入学前需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2、参加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培训者,原则上均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到教育部指定的培训部参加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培训,获相关语种培训结业证书后方可派出。

  3、有关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附件5: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非学生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照片

申请留学身份:

申请国别/地区:

申报项目名称:

可利用合作项目:

受理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a 基本信息

姓名(中文):

 

姓名(拼音)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民族:

 

婚姻状况:

 

最高学历:

 

最后毕业学校:

最后毕业时所学专业:

已获得最高学历:

获得最高学历时间:

获最高学历方式:

现工作单位:

单位类别: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从事学科专业:

所在部门: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工作单位地址:

所在省:

 

工作单位邮编:

工作单位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家庭通讯邮编:

家庭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b 留学情况

留学专业名称:

具体研究方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计划留学单位:

计划留学日期:

申请留学期限:

申请资助期限:

如申报国别/地区未被录取,是否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 是 否

申报国别/地区2:

如申报国别/地区未被录取,是否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 是 否

是否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是  否

最后一次出国日期:

最后一次资助回国日期:

c 外语水平

一外语种:

一外程度:

考试种类:

考试时间:

总成绩:

分项成绩:

考试种类:

考试时间:

总成绩:

分项成绩:

二外语种:

二外语种:

考试种类:

考试时间:

总成绩:

分项成绩:

考试种类:

考试时间:

总成绩:

分项成绩:

若外语水平未达到<简章>规定的合格标准,是否同意参加口试或培训:

同意 不同意

意向培训地点:

意向口试地点:

d 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

时间

学校/单位名称

主修专业/内容

学习方式

所获学位/证书

 

 

 

 

 

 

 

 

 

 

 

 

 

 

 

 

 

 

 

 

 

 

 

 

 

e 境外学习/工作经历

时间

学习、工作所在地区、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在外身份

专业

使用语言

 

 

 

 

 

 

 

 

 

 

 

 

 

 

 

 

 

 

 

 

 

 

 

 

 

 

 

 

 

 

g 主要学术成果

1 著作/论文

题目

发表时间

刊物名称

卷/期/页

收录情况

主要合作者

排名

 

 

 

 

 

 

 

 

 

 

 

 

 

 

 

 

 

 

 

 

 

 

 

 

 

 

 

 

 

 

 

 

 

 

 

 

 

 

 

 

 

 

2 专利

名称

批准时间

 

专利号

批准号

排名

 

 

 

 

 

 

 

 

 

 

 

 

 

 

 

 

 

 

 

 

 

 

 

 

 

 

 

 

 

 

 

 

 

 

 

 

 

 

 

 

 

 

 

3 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

名称

时间

项目编号

批准立项部门

排名及职责

 

 

 

 

 

 

 

 

 

 

 

 

 

 

 

 

 

 

 

 

 

 

 

 

 

 

 

 

 

 

 

 

 

 

 

4 获奖情况

名称

时间

等级

受奖部门

 

 

 

 

 

 

 

 

 

 

 

 

 

 

 

 

 

 

 

 

h 研修计划(请慎重填写)

 

 

 

 

 

 

 

 

 

 

 

申请人保证

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真实无误.如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本人保证遵守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根据自身情况从各项选项中选择即可。1、申请留学身份:进修生、本科生、硕士插班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2、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3、可利用合作项目:请参考附件6中的“项目一览表”。4、留学专业名称:请填写国内一级学科名称。5、具体研究方向:具体填写即可。6、一外、二外程度通过考试成绩达到外方要求、通过其他方式达到外方要求、未达标。

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留学国家、留学身份这三者之间有联动关系,即某个项目必须派到英国,身份也必须为博士研究生。所以请申请者填写前务必熟悉所选择项目的项目简章。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非学生类)

单位名称: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申请人学号:  (由各受理单位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编写)

被推荐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行政职务:  已在本单位工作/学习  

1 申请表格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如有不属实之处请予说明:

 

 

 

 

 

2 单位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近5年教学\科研(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

 

 

 

 

 

 

3 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  优先推荐 一般推荐 暂不推荐

单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中央各部委主管部门的复核意见,亦请在本栏写出):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1 本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大学、司局级行政单位、科研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申请人本人不得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在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观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拦中提出复核意见。2、各单位在《选拔简章》或有关项目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本表按《简章》规定的原、复件份数,统一寄(送)到指定的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若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受理机构(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单位应事先将单位推荐意见封存由受理机构(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拆封、审核后放入申请材料。受理机构通讯地址请查阅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3、如需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与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

核实有关情况。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照片

申请留学身份:

申请国别/地区:

申报项目名称:

可利用合作项目:

受理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a 基本信息

姓名(中文):

 

姓名(拼音)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民族:

 

婚姻状况:

 

最高学历:

 

最后毕业学校:

最后毕业时所学专业:

已获得最高学历:

获得最高学历时间:

获最高学历方式:

现工作单位:

单位类别: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从事学科专业:

所在部门: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工作单位地址:

所在省:

 

工作单位邮编:

工作单位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家庭通讯邮编:

家庭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b 留学情况

留学专业名称:

具体研究方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计划留学单位:

计划留学日期:

申请留学期限:

申请资助期限:

如申报国别/地区未被录取,是否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 是 否

申报国别/地区2:

如申报国别/地区未被录取,是否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 是 否

是否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是  否

最后一次出国日期:

最后一次资助回国日期:

c 外语水平

一外语种:

一外程度:

考试种类:

考试时间:

总成绩:

分项成绩:

考试种类:

考试时间:

总成绩:

分项成绩:

二外语种:

二外语种:

考试种类:

考试时间:

总成绩:

分项成绩:

考试种类:

考试时间:

总成绩:

分项成绩:

若外语水平未达到<简章>规定的合格标准,是否同意参加口试或培训:

同意 不同意

意向培训地点:

意向口试地点:

d 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

时间

学校/单位名称

主修专业/内容

学习方式

所获学位/证书

 

 

 

 

 

 

 

 

 

 

 

 

 

 

 

 

 

 

 

 

 

 

 

 

 

e 境外学习/工作经历

时间

学习、工作所在地区、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在外身份

专业

使用语言

 

 

 

 

 

 

 

 

 

 

 

 

 

 

 

 

 

 

 

 

 

 

 

 

 

 

 

 

 

 

g 主要学术成果

1 著作/论文

题目

发表时间

刊物名称

卷/期/页

收录情况

主要合作者

排名

 

 

 

 

 

 

 

 

 

 

 

 

 

 

 

 

 

 

 

 

 

 

 

 

 

 

 

 

 

 

 

 

 

 

 

 

 

 

 

 

 

 

2 专利

名称

批准时间

 

专利号

批准号

排名

 

 

 

 

 

 

 

 

 

 

 

 

 

 

 

 

 

 

 

 

 

 

 

 

 

 

 

 

 

 

 

 

 

 

 

 

 

 

 

 

 

 

 

3 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

名称

时间

项目编号

批准立项部门

排名及职责

 

 

 

 

 

 

 

 

 

 

 

 

 

 

 

 

 

 

 

 

 

 

 

 

 

 

 

 

 

 

 

 

 

 

 

4 获奖情况

名称

时间

等级

受奖部门

 

 

 

 

 

 

 

 

 

 

 

 

 

 

 

 

 

 

 

 

h 研修计划(请慎重填写)

 

 

 

 

 

 

 

 

 

 

 

 

 

 

 

 

 

 

 

 

 

 

i 国外导师信息

导师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

 

 

 

国内或国际知名组织中任职情况

 

个人网页:

导师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工作经历、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出版的著作以发表的重要论文、主持的重点研究科研项目及所获重要学术成果、奖励)

 

 

 

 

 

 

 

 

 

 

申请人保证

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真实无误.如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本人保证遵守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根据自身情况从各项选项中选择即可。1、申请留学身份:进修生、本科生、硕士插班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2、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3、可利用合作项目:请参考附件6中的“项目一览表”。4、留学专业名称:请填写国内一级学科名称。5、具体研究方向:具体填写即可。6、一外、二外程度通过考试成绩达到外方要求、通过其他方式达到外方要求、未达标。

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留学国家、留学身份这三者之间有联动关系,即某个项目必须派到英国,身份也必须为博士研究生。所以请申请者填写前务必熟悉所选择项目的项目简章。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类)

单位名称: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申请人学号:  (由各受理单位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编写)

被推荐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行政职务:  已在本单位工作/学习  

1 申请表格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如有不属实之处请予说明:

 

 

 

2 单位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近5年教学\科研(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中央各部、委主管部门的复核意见,亦请在本栏写出):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1 本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大学、司局级行政单位、科研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申请人本人不得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在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观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拦中提出复核意见。2、各单位在《选拔简章》或有关项目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本表按《简章》规定的原、复件份数,统一寄(送)到指定的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若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受理机构(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单位应事先将单位推荐意见封存由受理机构(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拆封、审核后放入申请材料。受理机构通讯地址请查阅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3、如需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与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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