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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236号
【颁布时间】 2011-09-08
【实施时间】 2011-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5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城市照明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接管界定表、登记表,供货厂家或购销商联系方式等_____份。

  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施范围、质量、使用寿命等要素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有关设计文件及批复的规定和要求;保证所移交的建设项目有关文字、图纸、数字化资料等真实、准确。

  甲方承诺在___年保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2、乙方责任

  乙方已对甲方提供的移交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验,认可甲方移交的内容完整,符合有关规定。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后负责所接收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设施的保修工作。

  三、关于争议和违约的约定

  对甲、乙双方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甲、乙双方单方面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诉,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四、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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