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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09-07
【实施时间】 2011-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5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市相关部门要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用人单位要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保障职工基本权益;财政、审计部门要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检查监督内容。工商、质监、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并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工作中协助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工作。工会、宣传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扩面工作。各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与企业联系密切的优势,把企业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信贷授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采取激励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有关政策,依托各种新闻媒体、服务窗口、社区专栏,全方位多层面地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缴存单位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广大职工维权意识,加深广大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的了解,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为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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