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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230号
【颁布时间】 2011-09-07
【实施时间】 2011-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6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无锡市“十二五”节约能源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三)提供金融支持。发挥银行信贷的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减排项目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提供流动资金和项目资金信贷。引导放大创投基金、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积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平台。

  

第三节 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平台建设。建立数字化能耗监管平台、节能信息传播平台(无锡市节能网、《无锡节能》)和节能产品展示平台,推进节能项目计划实施,让重大项目尽早投产达效,确保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载体有所突破。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投融资、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积极搭建节能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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