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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233号
【颁布时间】 2011-09-07
【实施时间】 2011-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6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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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政府创新和服务质量提升。进一步发挥综合考评创新创优(特色创新)在学习型、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将持续性创新、继承性创新纳入创新目标申报和绩效考核的范围,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创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创新绩效;鼓励联合创新,完善协作机制,注重部门联动,协同克难攻坚,努力破解困扰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改进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创新我市政府服务和管理方面进行梳理和规划,编制《杭州市政府创新指南》,适度规划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创新工作。以公民的价值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设立“政府服务质量奖”,引导各级各部门提高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

  (六)加快“数字考评”建设。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资源共享、实时监控、定量考核、全程管理的“数字考评”系统。一是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实现综合考评系统与市直各单位业务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二是实现数字化动态跟踪管理,探索推行数字化“绩效卡”管理方式,通过应用已建成的各类电子政务管理系统,实现日常管理的信息化,解决信息失真的问题。三是强化杭州考评网信息发布与交流功能,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互动应用、网上处理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综合考评窗口,及时发布公共服务窗口服务评价信息,编制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数,实现考评工作的常态化。

  (七)整合考评资源。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要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按照“突出重点、体现导向,统筹协调、总量控制,严格准入、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努力减轻基层负担。要做好各类考核评比与综合考评的衔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做好各类考核评比活动与综合考评的衔接,积极整合相关的专项考核,使之成为综合考评中的一个考核指标或专项工作目标。

  (八)强化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要进一步扩大综合考评的运用范围,将综合考评结果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的选拔使用等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并探索综合考评结果与公务员考核挂钩的方式。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估工作,将目标制定、考评结果与财政预算相结合,发挥综合考评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完善考核奖励办法,落实奖罚措施,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赖,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政府绩效的提升。切实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和约束作用,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7月-8月)。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监发〔2011〕6号文件精神,成立杭州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建立与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11月)。

  1.分解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

  (1)在原有综合考评体系的基础上,完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程,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结合2011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根据2011年度综合考评情况,选择部分县(市)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着手编写绩效工作报告。

  3.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国家监察部、省监察厅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4月)。

  2012年春节前后,监察部将组织对试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监察部的评估标准,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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