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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233号
【颁布时间】 2011-09-07
【实施时间】 2011-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6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

[接上页]
(四)深化完善阶段(2012年4月-10月)。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12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2月)。

  2012年12月,监察部将对各试点地区的工作进行系统总结。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监察部。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我市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分类复杂,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市监察局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国务院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监察部绩效室)的联系沟通;市考评办主要负责试点工作方案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等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三)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在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快立法调研,逐步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的法规规章,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高绩效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要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对指标体系的研究、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评优评先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综合考评多年实践的经验、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积极吸纳专家意见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国务院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监察部绩效室)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使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有利于便民、利民、造福人民群众,有利于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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