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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宣传发动与人员(服苗及督导)培训情况; 5.疫苗供应情况、服苗方式与接种点设置情况; 6.摸底调查实施情况,家长知晓率情况; 7.基本情况调查,包括服苗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 8.现场组织实施情况; 9.现场接种实施时,工作人员对受种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告知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及签名要求; 10.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的针对措施; 11.接种率快速评估; 12.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报告情况。 (三)评估方法: 1.听取汇报、查验记录、现场调查; 2.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 每轮强化免疫活动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区域的重点人群,即: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客运站、各企事业单位家属院、新建居民小区、边远贫困农牧区。 接种率快速评估的方法要求如下: 各区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的两天之内,由市级督导员调查90名儿童。每个区在重点范围抽查2个街道;在抽查的街道办再随机抽查3个新村,每个新村入户抽查10名适龄儿童,每个街道累计调查30名目标儿童。每个区再从农贸市场及客运站等地段各抽10名,累计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8至12日期间不在本地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或儿童标记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苗儿童,要立即补服。 3、快速评估时间: 第一轮:2011年9月13-15日; 第二轮:2011年10月13-15日。 (四)督导要求: 1.市区两级在督导时要突出重点、难点,对各区快速评估由市级督导人员完成,自治区将抽查一个区; 2.调查路线和对象由督导员随机选定; 3.调查时需带强化免疫日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表1),快速评估服苗率未达到95%的区,应督促其继续进行查漏补服工作; 4.在快速评估时,各区防疫人员要携带脊髓灰质炎疫苗,发现未服苗对象要随时给予补服; 5.市、区两级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对督导情况及接种率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强化免疫活动开展; 6.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将督导及接种率快速评估情况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汇总与报告 市疾控中心要按照要求,将分区强化免疫数据资料、接种率快速评价资料在2011年11月5日以报送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以上所提附件及表格电子版模板,由市疾控中心向各区提供,各区自行印刷。 时间进度安排
强化免疫资料的上报时限要求
九、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灭脊灰是中国政府向世界的庄严承诺,是国家《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近期和田地区发生的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提高认识,加强对本次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的领导,确保辖区内强化免疫活动的所需人员和经费,保障完成强化免疫各项工作。 (二)部门协调,积极配合。各区卫生局要做好各区政府的参谋,加强协调。区教育、妇联、人口计生、残联、工商、公安、宗教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本次强化免疫活动。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区卫生局要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切实可行的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在各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活动的计划、安排、实施、检查和督导,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设置接种点,做好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居住地、农牧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接种工作。 (四)层层落实,措施到位。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疫苗运输分发、表格印制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工作,并做好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的物质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接种单位要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加强化免疫活动。要求每个居委会、农贸集市、车站、机场等都设一个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组,每组至少有2人(其中至少有一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市、区两级要制定督导方案,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每区至少有1名市级督导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区级督导员,市、区两级督导员要全程对服苗过程进行督导,服苗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各区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指导第二轮活动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