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字号】 冀工信消费[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8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消费〔2010〕10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当前,正值春节临近之际,食品生产和销售进入旺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处于易发多发时期,抓好质量安全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09〕612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食品行业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冲击,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吸取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教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食品工业经济运行保持了低速运行态势,部分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2009年1-11月份,全省食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551.88亿元,同比增长7.18%,完成工业增加值422.26亿元,同比增长8.8%,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7.5%。但是,仍然存在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管理不严格;个别企业经营者违背诚信道德,产品以次充好;极个别企业甚至掺杂使假,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特别是我省三鹿婴幼儿奶粉等安全事件,严重损害了我省食品行业信誉,影响了食品工业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全面提升社会消费信心,维护经济企稳向好的局面。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认真履行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职责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要组织食品工业企业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国质检食监联〔2009〕470号),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普法宣传;指导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到储运销售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依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落实产品售后服务、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与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职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工业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实施主体和第一责任者,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企业全员质量教育。开展法制和诚信宣传培训,提高职工守法遵章和诚信意识,提高生产者责任意识。企业法人要带头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听取企业质量运行报告。二是要建立原(辅)料查验制度。健全进货台账和记录保存制度,严把原(辅)料入口关。三是要建立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产品标准等组织生产加工,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等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自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四是规范产品进出库管理制度。严格产品进出库登记管理,实行库房产品定置存放管理,严格库存产品标识管理。五是要建立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强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建立和保存出厂产品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跟踪产品质量市场评价,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食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理,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六是要建立企业产品安全自查自纠制度。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做到万无一失为标准,在企业内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管理自查、制度落实、产品自检、问题自纠工作。通过制度建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化解质量安全风险,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企业自身环节。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