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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青发改人事[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0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委机关公务员考核的通知

[接上页]


  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其他任职资格规定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降职决定在考核结束后三个月内做出。

  

  七、考核工作中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是公正合理地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务员个性化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处(局、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民主公开原则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要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负起责任,不能因工作繁忙而影响考核进度,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考核内容,提高考核质量。考核内容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同时也将公务员日常行为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工作要全面深入,要依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对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要把岗位目标责任、廉洁自律情况和作风评议、外部评价结合起来;既看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内的表现,也要了解8个小时以外在社会生活中的交往情况。

  

  (三)切实改进考核方法,提高考核水平。考核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公论,主考人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准确评价干部;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氛围;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坚持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扩大考核面,使各方面的意见在考核结果中得到综合反映。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与培训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按照“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的要求,公务员若不参加指定的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要注重学习和调研工作,撰写理论文章,提高综合素质。公务员考核将调研成果作为评选优秀的参考。公务员参加培训天数,课时数及考核成绩的认定,以人事处登记发放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为准。

  

  八、省粮食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认证中心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参照委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果报委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2009年度委机关优秀公务员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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