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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工商局
【发文字号】 鄂工商人[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0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队伍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5、岗位履职能力强。(1)在全省工商系统法规、市场、消保、注册、公平5个业务条线的公务员中试行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制度,各试点业务口到2010年持有初、中级资格证人员的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12年持有初、中级资格证的人员均达到90%以上;工商所干部通过岗位资格考试,持证上岗比例到2010年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90%以上。(2)各级机关干部“三办一谋”(办文办事办会和参谋能力)明显提高,评选一批涵盖工商各职能工作的省市(州)县三级岗位能手。力争用3-5年,培养十类、每类100人,共1千名较高层次的人才。

  

  6、基础能力强。各级工商局机关干部能熟练写作公文、能熟练应用微机人员比例,2010年达到70%以上,2012年达到80%以上;工商所干部会一般公文写作、会一般微机操作人员比例,2010年达到70%以上,2012年达到80%以上。能够操作使用省工商局下发的各种应用系统,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三)干部执纪能力进一步增强。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工商局八条禁令,风纪严明,令行禁止,清正廉洁,增强自警自律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风险防控,强化行政问责,坚决杜绝严重违法、违纪、违规等现象发生,做到全省工商系统内干部重大违法案件零发案、重大事项零过错、重大工作零失误。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做好分级分层分类的全员能力轮训。根据分级负责、分层施教、分类培训的要求,2010年底完成所有在职干部培训的任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分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综合培训、各业务岗位人员专业培训。各级领导班子培训的必修内容包括时政理论、现代管理知识、领导艺术及常用法律法规等;各业务岗位人员专业培训的必修内容包括岗位工作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和沟通技巧、微机、写作等基本知识。省工商局2010年将完成全省工商系统工商所长的培训,重点提高独立作战和领导工作转型升级等能力。各地应积极开展远程教学、网上培训,不断优化网络学习。

  

  (二)分年龄段进行“叠加式”能力培训。按照“一专多能、专常结合、学以致用、注重发展”的原则,在全员轮训的基础上,全省工商系统35岁以下公务员实行“1+2”式培训模式,即参加本职岗位培训外,还要选择参加另外2个岗位培训;35岁-45岁公务员实行“1+1”式培训模式,除参加本职岗位培训外,还要选择参加另外1个岗位的能力培训;45岁以上公务员实行“1+x”式培训模式,即除参加本职岗位培训外,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如写作、微机等基础性培训和其他专业性培训。选岗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轮岗交流的重要依据和必备条件。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培训工作效益。

  

  (三)试行岗位资格考试制度。根据《湖北省工商系统岗位能力分级分类标准(暂行)》(见附件),将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岗位分为四大类,共22个岗位。(1)领导类,共3个岗位:即市州工商局领导、县(市、行政区、开发区)工商局领导和工商所所长;(2)机关综合类,共6个岗位,即文秘岗、人事管理岗、财务管理岗、纪检监察岗、党务岗、法制岗等;(3)机关专业类,共8个岗位:即市场准入岗、市场监管岗、公平交易岗、消费者权益保护岗、商标监管岗、广告监管岗、合同监管岗、执法办案岗等;(4)工商所类,共5个岗位:即综合事务岗、窗口服务岗、市场监管岗、执法办案岗、法制员岗等。实行分岗认证、持证上岗。市州工商局负责组织本级一般干部、县(市、行政区、开发区)工商局机关和工商所人员的初级岗位资格考试;省工商局负责组织机关科级以下人员、市州工商局中层干部和县(市、行政区、开发区)工商局领导的中级岗位资格考试。各类干部通过考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岗位资格考试每两年进行一次。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实行待岗学习,时间3个月,补考合格后持证上岗,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其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2010年,在全省工商系统法规、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登记注册、执法办案等5个业务口和工商所相应岗位先试行岗位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

  

  (四)构建跟岗学习交流机制。省工商局加大全省工商系统干部对外交流力度,适时安排局机关和武汉城市圈9市工商局优秀年青干部到国家工商总局挂职锻炼,每年从市州县工商局领导班子中选派5-10名年青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工商局挂职锻炼;各市州工商局加强本系统跟岗交流工作,统筹安排跨县(市)的干部跟岗交流,鼓励各地开展横向挂职锻炼和跨地区、跨部门挂职锻炼。各县(市、区)工商局、工商所每年安排1-2人到上一级单位或当地有关部门跟岗锻炼,时间一般在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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