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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当前环境与健康工作难以满足形势发展的需求 一是底数不清成为解决环境与健康问题的瓶颈。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再开展全国性或区域大规模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基础性、连续性的调查和监测也未能纳入常规工作。由于基础调查不足和基础数据缺乏,对我国环境污染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地区分布、健康损害程度和趋势演变等情况底数不清,不但给识别主要环境危险因子、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带来困难,而且也难以开展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并提出针对性治理措施。 二是对环境与健康缺乏有效管理手段与方法。首先,现有环境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内容过于原则化,缺乏真正符合环境与健康工作需要的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相关的基准研究基本上是空白。其次,环境与健康的管理手段不足,现行的许多环境管理制度及管理目标大多缺乏与健康问题的衔接,一些与环境与健康问题密切相关的重要环境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三是环境与健康工作基础能力亟待加强。从机构设置看,目前只在国家层面设立了专门机构,配置了有限人员,地方层面既无专门机构也无专门人员,严重影响了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开展。从人才方面看,目前环境与健康领域缺乏优秀的领军人才和强大的支撑队伍。从科研方面看,长期的系统化基础研究不足,缺少规范的环境与健康调查技术方法,一些重要的领域如坏境污染导致人体健康损害的致病机理、暴露途径、暴露生物标识物的确定,有害污染物的健康危害评价指标和分析测试技术,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等方面研究明显不足,研究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持不够,不能为有效应对环境健康事件、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从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看,目前环境与健康的资源共享和信息公开尚未实现、现行的法律法规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方面可操作性不强,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四)立足风险管理是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核心任务 环境与健康问题影响因素多,从环境与健康发展历史看,类似于日本水俣病这样具有清晰因果关系的案例在现实中是少之又少,多数情形是环境污染与健康的关系并不清楚。鉴于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具有暴露水平低、潜伏期长、影响因素多、因果关系确定难等特点,环保部门应以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为工作重点,以努力将污染物健康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为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防范环境风险,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实践证明,把健康风险评价贯彻到环境监测预警、环境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中是环保部门实现风险管理的最佳切入点,切实贯彻多部门协作、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政策,环境与健康问题就会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环境与健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种长期任务,是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环境管理从总量控制走向质量控制、最终实现风险防范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将环境健康工作与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推动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和基础工作能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的政策与理念,以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为重点,深化科学研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政策等多种手段措施,提高防范健康风险水平,实现源头控制。 夯实基础,统筹安排。重点加强基础性调查和研究,摸清环境与健康问题,掌握发展趋势。针对不同区域、城乡之间的环境与健康问题的特点,因地制宜,合理部署、分类指导。 加强合作,有效落实。针对重点问题,加强与卫生部等有关部门、部内各业务司局的协调、交流与合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周密安排,保障规划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力求在重大问题上有所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