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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洪地税发[2010]9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3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洪地税发〔2010〕9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部署,进一步巩固全市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全力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 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是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应对金融危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南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密切征纳关系、增强地税干部服务纳税人、服务发展的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这一活动。

  

  二、工作任务

  

  “千名税干进企业”活动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为他们提供覆盖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营造良好的服务创业环境。

  

  (一)大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资源进行税法宣传和辅导。以宣讲《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60条》为重点,大力宣传我市地税部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各项措施和效果,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地税部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工作决心、工作力度、工作效果,增强纳税人投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信心,营造亲商、爱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整理现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网络、大屏幕等载体进行宣传;编印《南昌市地方税务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创业服务水平50条举措》,免费发放到企业,并在办税厅和各服务场所存放,方便纳税人索取。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以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来促进全民创业,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三)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保留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收费;凡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律免交工本费。

  

  (四)限定下企业检查次数,杜绝重复检查。对初创业者,以开展纳税辅导为主,原则上不得进行检查;对经营成熟的创业项目,每年最多检查一次,严禁多头、重复检查。

  

  (五)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规范全市范围内地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强化检查、监督和制约,确保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和公正。

  

  (六)认真履行承诺。就下放审批权力、提供“一站式”服务、落实纳税服务制度、打击偷税行为、严守工作纪律等方面向社会做出承诺,对承诺内容逐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一律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第一接待人为责任人,全程负责协调所涉及的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八)实行限时办结。纳税人申请审批事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规定的审批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纳税人。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要求期限内审批的,要向纳税人说明情况。

  

  (九)建立与纳税人的直接联系制度。各级地税干部要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直接挂点,及时传递政策、沟通情况、协调处理问题。

  

  三、组织实施

  

  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活动,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创业、服务项目建设的意识,努力创建最优服务创业的地税环境;要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全体地税人员投身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系统“一盘棋”,人人都有责任、个个都要参与,努力营造优质、高效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一)成立政策服务队。建立市、县、分局三级服务队伍,确定服务队队长和成员,明确每一位地税干部要挂钩联系本辖区的重点企业,以利于服务重点税源、重点项目,形成长效机制。

  

  (二)制定帮助计划。各级地税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需要走访服务的纳税人,合理安排走访时间。联合经贸、劳动、工商等部门对中小企业、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进行重点帮扶,上门送信息、送建议、送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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