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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洪地税发[2010]9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3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接上页]


  (三)实施帮助。广泛征求重点企业、重大招商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式,到企业认真了解生产、运行、经营状况,就企业和项目业主反映的问题与困难进行归类梳理,并形成台账,针对不同企业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厂(企)一策”,全力解决好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帮助工作安排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局要把“千名税干进企业”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明确专门力量抓好落实,各级地税效能办要做好协调和联络工作,特别要积极帮助进企业干部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启动、扎实推进。各级地税干部要统筹安排好常规工作和深入企业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严格要求,加强督导。各级地税干部要严格落实进企业活动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扎实为企业排忧解难,要确保活动期间至少帮助企业解决1-2个实际困难。市局效能办督导检查组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将活动开展情况列入督导内容,严格工作标准,及时督导检查。各县(区)局要定期调度本单位干部进企业活动进展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督导和协调工作。

  

  (三)及时总结,务求实效。各单位效能办要认真做好活动信息上报工作和活动经验总结工作,并于每月28日之前向市效能办报送当月本地本部门活动有关情况。市局效能办要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成效,要通过活动扎实开展,真正实现干部转变作风、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发展提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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